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9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8〕3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体育单招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院校要以办人民满意的招生为宗旨,巩固“阳光工程”成果,进一步加强招生各环节的管理,优化招生服务,切实做好体育单招工作。
二、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制定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公布后,不得更改招生简章中所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有关承诺。凡在我省投放体育单招计划的院校,请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体育单招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包括办公电话、传真、Email、手机等)通过电子邮件(地址:
PZTYDK@heao.gov.cn)报送我办备案,以便与招生学校加强联系共同做好体育单招工作。逾期不报,则视为不在我省招生。
三、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后方能到招生院校办理报名、考试手续。
(一)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到户口所在县(区、市)招办报名。其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7”(运动训练、民族体育),考试科类代码统一为“9”(单独考试)。考生报名的办法、信息采集和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办法相同(审查报名证件不含体育比赛的有关材料)。兼报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另外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报名时间履行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2009年2月9日至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生报名时,只缴纳报名信息采集费(不缴纳考试费)。
(五)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于2009年3月5日向省招办报送考生报名信息光盘,由省招办统一编制考生号。
(六)各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打印《2009年体育单招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信息确认单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图像和考生照片等信息。
(七)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于3月9日-10日到报名所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领取《2009年体育单招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考生凭此《确认单》到报考学校办理报名和考试有关手续,凡考生无《确认单》者学校不得受理报名。
(八)招生院校受理考生报名、考试、办理录取备案手续时,要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报考信息和考生《确认单》上的信息相一致,确保准确无误,否则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
四、招生院校负责考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学校要严把考生报名关,切实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五、我省招生院校应将文化考试和专项测试、地点、考场的设置、时间安排和阅卷的地点及组织管理办法于2009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办。文化考试、专项测试应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进行。各院校要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重点防范和严肃查处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集体舞弊等各种违纪舞弊行为。省招办将对我省招生院校的考试、阅卷进行监督检查。
六、各招生院校务于2009年6月1日—6月3日前按《通知》要求,将拟录取考生的成绩库(附件3)、拟录取考生信息库(附件4)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体育单独招生网”报至我办。同时将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用特快专递寄送我办备案。上传网址、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我办将于2009年5月20日前传真给各招生院校。网上报送完毕后,我办统一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含免试录取新生名册,一式四份)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后以特快专递寄回招生院校(两份)。
七、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
http://www.heao.gov.cn)上公示招生学校备案录取的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所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路1号,邮编: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