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

  • 招生代码:6035、6036、6037、6038、6402、6457、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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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洛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日期:2013-06-22 10:43:00

2013年洛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洛阳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2

办学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龙门路71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一、组织机构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校设立由院长、主管院长、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招生就业处为其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日常的招生事务,纪委全程监督。

二、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厅相关规定,全面贯彻“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体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要求,由学校组织单独考试择优录取。

4.播音、编导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60%和专业成绩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5.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美术学专业(含书法方向)按文化分加专业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成绩占50%和专业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③绘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省内音乐学专业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按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音乐表演专业视唱成绩须达到及格分数(24分);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演艺策划与管理方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前教育(音乐方向)(专科)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②省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含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音乐表演(演艺策划与管理方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五年制专业录取原则:学前教育专业和语文教育(学前方向)、数学教育(学前方向)、英语教育(学前方向)专业按考生文化综合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8.按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计算公式

(1)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

(2)音乐学(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

(4) 学前教育、语文教育(学前方向)、数学教育(学前方向)、英语教育(学前方向)

考生总成绩=(文化综合成绩÷文化总分)×60+(面试成绩÷面试总分)×40

9.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0.录取时,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主修英语。

11.录取结果我校将及时通过省招办指定的媒体公布。

三、收费标准

  费:

文史类普通本科专业:3400/生·学年

理工类普通本科专业:(含体育类)3700/生·学年

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5700/生·学年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12000/生·学年

软件学院本科专业:12000/生·学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科专业:8000/生·学年

专科(普通类、五年制)文科:3300/生·学年

专科(普通类、五年制)理科:3600/生·学年

    住宿费:学生公寓800-1000/生·学年(最终以省发改委批准为准)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洛阳师范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五、帮助困难学生措施:奖、助、补、贷。

学校建立有完整的贫困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洛师勤学奖学金、洛师四百优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助学金等,帮助贫困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定期向贫困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六、联系方式:洛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5526081 655260004 65515004(传真)

院校网址:http://www.lynu.edu.cn

  电子邮箱:zsb@lynu.edu.cn